轉知:「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B組 (Windows系統)學習載具系統教育訓練一案。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2503號函續辦。
二、本案計畫得標廠商(宏碁股份有限公司)為提升教師設備操作及增長數位教學專業知能,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,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,並核予公(差)假派代。 三、檢附Windows載具教育訓練課程表1份供參。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