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」辦理。 二、為配合教育部十二年國教總綱,利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方式,發展課程實施策略,並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,本局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(下稱教專中心)規劃旨揭計畫。 三、旨揭計畫係透過備課、觀課、議課歷程,建構跨領域社群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,並藉由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課程與認證活動,以精緻教師專業成長及專業素養。 詳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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