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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衛生組長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22 | 人氣:438

主旨:有關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職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(COVID-19)疫苗之疫苗假一案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0年9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259號函辦 理。

二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、降低感染 風險,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,本局協同本府衛生局共同 規劃為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職學生進行疫苗接種服務。

三、前開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、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 「COVID-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」登記及預約接種,接種疫 苗後,如有不良反應者,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,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(含接種當日),必要時得延長,且於疫苗假期間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