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333
:::

未分類 註冊組 - 最新消息與懷中週報 | 2021-09-15 | 人氣:301

一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。

二、自106學年度起,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,網 址為: https://tpnee.tp.edu.tw,網站使用相關事宜請洽 辛太科技,諮詢電話:(02)-2748-7499,另本市非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,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 中心官方網站,網址為:http://teecid.tp.edu.tw。法規 及申請事宜請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專案教師劉威廷,聯絡電話:02-2562-6552轉 11,或本局承辦人員覺筱瑩教師,電話:(02)2720-8889轉 1214。

三、依據本市「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 程圖」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:

(一)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,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,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,申請人於110年11月1日前,將個 人申請表、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,親自送件 (或掛號郵寄)方式,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。

(二)申請人於110年10月31日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 所屬學區學校,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 後,成立專案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於110年11月2 日(星期二)至110年11月8日(星期一)期間召開會 議,並於110年11月10日(星期三)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 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,俾利後續審議工作。

(三)各項申請資料表件,亦可於本局網頁/科室業務/中等教 育科/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/臺北市110學年 度第2學期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資料項 下載使用。

  •  
    1) OEAA1106006197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