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3日修正「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 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」部分條文,檢送修正總說 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(附件),請轉知所屬知悉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3日衛授疾字第1100101433號函及 傳染病防治法第74條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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