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使用牌照稅開徵,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
自110年3月27日至6月2日止,納稅義務人以線上查繳稅方式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納臺北市110年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 稅或房屋稅,即可參加統一超商商品卡抽獎,請多加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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