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333
:::

未分類 生教組幹事 - 最新消息與懷中週報 | 2020-07-20 | 人氣:448

一、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。

二、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,公告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 區(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)、國立政治大學附屬 高級中學(地址:臺北市文山區政大一街353號)、國立臺灣 科技大學所屬職務宿舍(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 68弄4號至10號)之周邊人行道,自109年8月1 日起為全面 禁止吸菸場所。

三、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 第 1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health.gov. taipei)公告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