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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衛生組長 - 宣導 | 2019-12-26 | 人氣:495

「臺北市捷運線形公園(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)自109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」公告

說明:

一、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。

二、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,公告臺北市 捷運線形公園(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)自 109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。

三、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,由本局(稽查 取締範圍:自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雙連站1號出口 間)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工程處(稽查取締範 圍:自捷運雙連站2號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)執行。另後續行 政處分、行政救濟、行政執行等事宜,由本局執行。

四、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 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(網址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)衛生局公告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