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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分類 人事室 - 人事室公告 | 2019-11-20 | 人氣:2170

一、課外(後)社團教師:教育局前以100627日北市教人字第10037629300號函略以:旨揭會議結論略以,凡屬課外(後)社團教師因與學校並無僱傭關係,日後新進教師無須為渠等辦理勞保加保事宜,反之,如為學校課程內之社團教師,則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二、如校內相關科處室有前開課後照顧班、課外(後)社團教師人員異動情形,請書面告知校內人事室。

三、又校內相關處室前開課後照顧班、課外(後)社團承辦人員異動時,請告知接任人員應辦理本項業務。

四、為避免影響當事人權益,請各校務必以書面轉達當事人,於退保後建議可至相關本業之職業工會加保,或於各業工人聯合會參加勞保,如未參加勞保者,應依國民年金法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五、爾後本校進用課外(後)社團教師人員時,務必告知學校與渠等人員無僱傭關係,爰學校不會為其加入勞保,以避免日後之紛爭。

六、餘詳教育局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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