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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衛生組長 - 學生事務與競賽 | 2019-09-26 | 人氣:800

108 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「青少年口腔癌防治繪畫及真人 4 格漫畫徵選比賽」 活動辦法

一、 目標
藉由在全市國高中辦理繪畫及真人四格漫畫徵件比賽,將吸菸嚼檳對健康 危害與反菸拒檳理念推廣至校園。

二、 辦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三、 執行單位: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

四、 活動對象 本市公私國高中職學生之在學學生(含夜間部)。

五、 活動辦法
(一) 徵稿主題:
  1. 以「遠離檳榔及吸菸導致口腔癌之健康危害」為主題
  2. 作品必須包含「菸、檳」兩項元素。
(二) 活動期程:
  1. 報名及收件:自 9 月 10 日起至 11 月 8 日止。
  2. 12 月 3 日(二)「123 檳榔防制日」公布得獎名單。
(三) 參賽組別及獎勵品:
  1. 繪畫比賽: 分「國中組」與「高中職組」2 組,各組取前 3 名,佳作 3 名;獎勵 如下表: 名次 獎勵品 第 1 名 商品禮券 7,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2 名 商品禮券 4,500 元 獎狀 1 紙 第 3 名 商品禮券 2,000 元 獎狀 1 紙 佳作共 3 名 商品禮券各 500 元 獎狀各 1 紙
  2. 真人 4 格漫畫比賽: 分「國中組」與「高中職組」2 組,各組取前 3 名,佳作 3 名;獎勵 第 2 頁 / 共 6 頁 如下表: 名次 獎勵品 第 1 名 商品禮券 7,000 元 獎狀 1 紙 第 2 名 商品禮券 4,500 元 獎狀 1 紙 第 3 名 商品禮券 2,000 元 獎狀 1 紙 佳作共 3 名 商品禮券各 500 元 獎狀各 1 紙
(四) 作品規格
  1. 繪畫比賽: (1) 繪畫表現素材不限,剪貼、水彩、蠟筆、粉蠟筆、彩色筆或綜 合應用皆可,惟版畫、立體作品、水墨畫及電腦繪畫皆不列入 本次參賽類別。 (2) 限定於四開紙(52cm * 38cm)上進行創意表現。 (3) 一稿不可多投,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,且須為原創不 可抄襲。
  2. 真人 4 格漫畫比賽: (1) 漫畫畫面須有人物出現,請以拍照的方式構圖,並以電腦後製, 圖片或照片經電腦後製對話框來呈現文字對話。 (2) 照片不可超過邊框,檔案解析度必須 300dpi 以上,並轉檔為 JPG 檔,每件作品檔案限定在 10MB 以內。 (3) 參賽者可就日常生活對香菸、檳榔危害的了解,以及對口腔癌 的認識,發揮創意使他人意識個人衛生與健康重要性。 (4) 一稿不可多投,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,作品所含之圖 文版權責任由作者自負。
(五) 作品投稿
  1. 繪畫比賽:
(1) 參賽者僅得以個人報名參加。
(2) 請於 9 月 10 日至 11 月 8 日填妥報名表(附件)併同作品,親送 或郵寄至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(地址: 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91 號 3 樓 黃一翔先生收),以郵戳為憑。
(3) 為確保參賽者權益,請於郵寄作品後 3 日電洽陽光社會福利基 金會黃一翔先生(電話: (02)2507-8006 分機 113)確認。
(4) 未通過評選或不符參賽資格者均不另行通知,未獲選作品不主 第 3 頁 / 共 6 頁 動退件,如欲取回請於 12 月 20 日前電話洽詢,逾期不予保留。
  2. 真人 4 格漫畫比賽:
(1) 參賽者得以個人或組隊(以 4 人為限)報名參加。
(2) 請 於 9 月 10 日 至 11 月 8 日 至 漫 畫 比 賽 報 名 網 頁 (https://forms.gle/1se1xPVwApKABoda7)填寫報名表及上傳作品。
(3) 作品須提供解析度 300dpi 以上,大小在 10MB 以內的 JPG 檔, 以利後續作業。
(4) 為確保參賽者權益,請於網頁上傳作品後 3 日電洽陽光社會福 利基金會 黃一翔先生(電話: (02)2507-8006 分機 113)確認。
(5) 未通過評選或不符參賽資格者均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(六) 評分標準
  1. 聘請專家進行評選。
  2. 繪畫組評分標準:主題表現性 40%、創意展現 30%、構圖與色彩 30%。
  3. 真人四格漫畫組評分標準:故事完整性 30%、主題表現性 25%、創意 展現 25%、視覺設計 20%。
(七) 得獎者頒獎及作品展示
  1.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於本市市政會議接受市長頒獎。
  2. 各組前 3 名之得獎作品將輸出裱框,並公開展覽於公共藝文空間與活 動網頁,裱框作品將於展覽完畢後送還參賽者。
(八) 注意事項
  1. 每人/每隊以投稿一組作品為限。
  2. 未成年(未滿 18 歲)參賽者必需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能比賽。
  3. 參賽者倘被發現與參賽資格不符,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、 其他權益之情事者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、收回獎項,且有任 何相關智慧財產權、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,該參賽者應負相關賠償與 法律責任。
  4. 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供後續宣導使用,主辦單位有權重製、 編輯、改作、印製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發表及 不限時間、次數方式及轉授權供第三者使用上述所開列方式之使用權 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;且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及撤銷此 授權;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  5. 獲獎獎項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將獎項所得列入獲獎者年終綜合所得 第 4 頁 / 共 6 頁 稅申報,獲獎者須簽收收據(領據需填寫:獲獎者姓名、生日、身分 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、電話)。
  6. 獲獎人於領獎時所繳付之文件及資料有不全、偽造、抄襲或不實者, 或違反本活動辦法,即視為獲獎無效。該獲獎者除應負法律相關責任 外,如已領取獎項,主辦單位有權向其追繳已領取之獎項或與獎項等 值之金額。
  7. 參賽作品件數及如未達評審要求之水準,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。
  8.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、規則、辦法、 注意事項、獎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,修改訊息將 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/最新消息(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/) 上公布,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賽者同意。
  9. 完成報名者,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 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。

 

詳細簡章辦法請見:http://www.hsjh.tp.edu.tw/uploads/tad ... 4846_10830908882_ATT2.pdf